2019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0名事业编人才公告(2)
2019-04-19 13:2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复核及考察座谈
1.应聘者在面试前须提供所有本招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对应《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中所列材料)。资格复核合格的,发放面试许可;资格复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核的,不予发放。
2.以座谈会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性格、为人、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者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教师岗及非教师岗进行。
教师岗位能力测试:包括说课、试讲和答辩等3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三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在各环节中,所有考官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各环节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
非教师岗位能力测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等。答辩采用百分制,所有考官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本环节成绩。非教师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答辩成绩。
面试成绩等于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应聘者宣布成绩。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低于8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个人业绩及资格条件,结合学院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等文件综合确定,受聘人员业绩及资格条件未达到学院相应层级条件要求的,学院予以低聘。受聘人员可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技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符合学院《关于印发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贸〔2017〕41号)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学院10-50万元安家费、1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等。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者需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姚锦新
联系电话:020-84567822
传真电话:020-39956182
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邓卉
联系电话:020-84560179
传真电话:020-84560179
市科协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61106272、61106252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1、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3、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5、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个人情况汇总表.xls
6、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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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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