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12-18 11:4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人才储备中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清远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二、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者原则上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
十三、其他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派遣到指定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直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清府办〔2018〕28号)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三)未尽事宜,以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解释为准。
(四)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0763-3362600、0763-3385160、0763-3363925
(工作日时间:9:00-11:30,15:00-17:00)
附件:
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
2018年12月18日
以上是2018年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清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