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8-31 11:3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
(三)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邮寄材料报名者,只接受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不接受非EMS快递);选择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体扫描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者需提前将相关证件复印好,现场查阅原件,收取复印件;邮政报名者,将另行通知查阅原件的时间、地点;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4.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18年8月31日(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五、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扫描件、邮寄材料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复印件,正式录用办理聘用手续时验原件。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六、考试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此次聘用的特聘岗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核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二)成绩公布: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请考生登陆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询总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名单。
七、体检
(一)范围: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另行研究决定。
九、用工模式和待遇
1.正式录用后,由深圳市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2.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合格的可纳入用人单位候补人员库。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若本人同意,将从候补人员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承诺书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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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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