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考试院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3)
2018-08-27 16: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www. szhrss.gov.cn)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深圳市考试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深圳市考试院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属2017年、2018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二)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szhrss.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http://exam.szhrss.gov.cn/;
(六)具体咨询电话:0755-88123665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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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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