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4名编制人员公告(2)
2018-07-24 16:0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 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具备应届生身份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两类,一类为直接面试,报考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另一类为笔试加面试。各岗位考试方式及要求详见《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第一类考试方式——直接面试。
1. 资格复审。
考生在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持本人准考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2. 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公布,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 确定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第二类考试方式——笔试加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其他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评。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持本人准考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公布,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 确定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由用人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进入体检人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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