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茂名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聘5名城市管理监察协管员公告(2)
2018-07-18 13:5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四、考试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按要求写一篇文章)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信宜政府网平台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或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前15名进入面试。不足15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凡有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然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电脑实操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策划及应变等能力)。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到个人。收到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百分制,分电脑实操和现场问答。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按名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到信宜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光、视力),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政府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安排到我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从事相关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及格将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如违反有关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聘用人员。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一发放。
(二)每月工资2500元(含社会养老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等保险)。
(三)聘用后食宿自理。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时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3、本公告由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8-8869668
联系地址:信宜市中兴路85号科学馆七楼
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7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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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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