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广州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6-05 10:0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海珠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报名地点、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
(1)报考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岗位,即第一大点中的第(一)点及第(二)点中的第(1)点对应的岗位: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具体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号207室),吴晓丹,34368561。
(2)报考派驻江海街道办事处岗位:
江海街道办事处(具体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316室),梁佩莲,84172521;
或:江海街城管执法队(具体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8号),龚雯,84172776。
4.需提交资料:
(1)《 雇员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广州市户籍的可提供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高等教育学历情况需要由本人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或提供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的学历证明资料。
所有报考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考试环节。最终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按照排名进入体检。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
三、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录单位通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派驻江海街道的人员,与江海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海珠区城市管理局雇员岗位应聘报名表
2018年6月1日
(咨询报考事宜,区城管局联系人:吴晓丹,联系电话:34368561。江海街道办联系人:梁佩莲,联系电话:84172521。)
以上是2018年6月广州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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