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深圳市光明新区招聘25名党建组织员公告(2)
2018-05-24 16:4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结果公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和光明先锋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是否需要递补由新区组织人事局研究决定,如需递补,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和光明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712),由深圳市光明新区辰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年龄要求、工作经验等条件的计算均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
(二)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考人数;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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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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