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韶关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公告(2)
2018-01-16 16:5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5、在面试中,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不得携带任何录音设备(包括MP3、MP4),不准用笔记录主考官提问的内容以及严禁在面试过程中吸烟。
6、在面试考室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
8、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9、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面试人员如不遵守上述纪律第2、3、4、5、6、7条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成绩。
六、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粤人社发[2013]21号文规定,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七、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附件:
1.新丰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xls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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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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