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43名应届毕业生公告(2)
2018-01-03 15:3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气象局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9日10:00时起至2月1日上午10: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注明笔试时间、地点。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与考试规定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两个类别(见附件1),分为综合类和大气科学类,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规规定、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大气科学类笔试内容更侧重大气科学类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大气科学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招聘其他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根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为1:3,。如果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由5-7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考试时间、地点
通知发布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www.grmc.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请注意随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由各用人单位直接通知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替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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