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石排镇事业单位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
2017-12-26 13: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共石排镇委员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17日。根据招聘条件,由石排镇政府人事办公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1:5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若考生现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
聘用问题而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要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咨询电话:86652153;联系人:邓生
附件:
中共石排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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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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