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市拱北海关招聘300名文职人员公告(2)
2017-12-20 16:5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拱北海关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一定比例择优面试。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者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一一通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纸质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体检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标准可视情适当放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审查录用人员个人档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身份状况等,并对学历、学位和外语水平等资格情况进行复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将进行培训、试用和考核,考核或表现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六、弃权处理
已通过体检、考察但自动放弃,或已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但未按时报到的,均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拱北海关工作岗位。
咨询电话:0756-8161728;0756-8161718;0756-8161727;0756-8161762。
特此公告。
附件:
拱北海关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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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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