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18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2-11 14:0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在武汉、成都、厦门、广州4个城市设现场报名点。
广州报名点报名时间初定2018年1月2-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止。
武汉、成都、厦门报名点报名时间初定2018年1月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止。
具体地址时间信息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相关通知”处另行补充通知。
2.现场报名方法及流程:
(1)资格审核。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选择一个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签订承诺书。
审查材料包括:1.有效居民身份证;2.学生证;3.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18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2)绑定职位。考生使用任何扫描工具(如浏览器、微信等)现场扫描职位二维码绑定职位,每个考生只能绑定一个职位。
(3)网上确认。在广州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需在2018年1月3日24:00时前、在武汉、成都、厦门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需在2018年1月4日24:00时前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上确认流程: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完成——查看审核情况。
(二)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如在聘用前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 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 网上确认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
(一)打印准考证
网上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于2018年1月6日上午9:00起,可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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