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石碣镇人民政府招聘3名审计人员公告(3)
2017-12-08 11: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石碣镇人民政府审计办公室
(五)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石碣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如有同分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为专业及综合素质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临场应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业务交流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入围综合成绩如有同分者,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本单位统一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条件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七)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石碣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石碣镇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聘用。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人员出现空缺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参与招聘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应聘人员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或填报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因信息差错而对考试聘用等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对替考、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进入初面、笔试、面试、体检者,我单位将通过电邮、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应聘人员务请保证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各环节未通过人员恕不一一通知。最终招聘结果将在石碣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勿擅自上门拜访。
(三)拟聘用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报到、递交有关资料和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时间计划:预计2017年12月中下旬初面,2018年1月上旬笔试、中下旬面试、2月上旬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六)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石碣镇人民政府审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谈小姐、薛先生,联系电话:82297011、82297033)
石碣镇人民政府审计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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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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