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荔湾区招聘218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2-08 09:3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街道在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并请考生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2.资格复审地址:报考职位所在街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街道办事处公布。
(四)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职位所在的各街道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考街道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送区民政局审定通过。
四、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资格复审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详情参阅: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xlrz_xz.jsp,一般情况约需15个工作日)。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荔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1377307)
附件:荔湾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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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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