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深圳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2-07 09:2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表中须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照片);
(2)《报名信息简表》(附件3);
(3)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扫描或拍照);
(4)全日制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或拍照);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5)等有关材料。(签字后,原件扫描或拍照)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原件扫描或拍照);
3.报名:
(二)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初审是否合格将通过邮箱反馈。对于资格初审合格的将于12月14日-15日通过邮箱发放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准考证后彩色打印,并于考试当天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对于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最晚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补全,逾期未补全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发放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岗位CGJ201712001考试科目为笔试(公文写作申论)和结构化面试两门,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组成。该岗位面试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由另行电话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CGJ201712002- CGJ201712005岗位考试为结构化面试一门,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由新区城市管理局确定总成绩合格线。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实际确定体检人员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招聘单位可从其它岗位的报考人员中进行调剂,将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聘任在辅助管理岗位的,薪酬10万元/年左右,聘任在辅助执法岗位的,薪酬10-11万元/年,以上薪酬待遇为税前标准并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2.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劳务派遣).doc
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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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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