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丰县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57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2-05 14:2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岗位要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
(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二,请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报考岗位所需要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5.“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8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相同招聘职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具体情况如下:
卫生技术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教育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询。
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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