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38名人员公告(第四季度)
2017-11-30 09:2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鹤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鹤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招聘信息:2017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38名人员公告(第四季度),报名时间:12月16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鹤山事业单位招聘,江门事业单位考试,江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7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38名人员公告(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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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江门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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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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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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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12月17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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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华图咨询电话:0750-312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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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精神,我市于2017年第四季度组织鹤山市事业单位到广州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专场设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鹤山市)》(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19年及之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
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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