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招聘132名工作人员公告(第四季度)(2)
2017-11-28 17: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花都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法律、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行政管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安排于2017年12月25日下午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不纳入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的岗位除外)。
五、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 《报名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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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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