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96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1-23 17:1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8.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统一时间、不同地点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8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报名地点具体见《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2)。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暂缓就业证明),工作经历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执(职)业资格;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4.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规定,2014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2017年12月15日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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