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3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7-11-15 11:4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资格复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按成绩高低从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3.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
(2)应聘非教师岗位面试
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高职教育研究岗等2个不设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为所有考官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
无笔试环节的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用套入计算公式进行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招聘岗位出现最终成绩同分,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院支付,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范围对应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按弃权处理。
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等级及个人资格条件确定,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管理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管理岗九级。受聘人员可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技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科协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20-61106252、61106332
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聘咨询电话:020-84567822、传真电话:020-39956182
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0-84560179、传真电话:020-84560179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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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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