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清远清城区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1-08 10:1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7年下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考时另外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同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四)资格审核。报名时由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六、考试
本次考试没有试教环节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有试教环节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50分制,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试教占50分)。
(一)笔试。分值占50分。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2 月9 日上午 9:00—11:00 进行。笔试成绩于12 月 20日前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分值占50分。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有试教环节的岗位增加50分,试教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和试教成绩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
2、没有试教环节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试教环节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公布。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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