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梅州市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12名话务员公告(2)
2017-11-07 13:3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三、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及本人的页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文内容复印在A4纸上);
4、大一寸近期彩照两张(一张请先行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梅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6、其他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选择提供);
7、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8、应聘者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招聘环节;
三、招聘方式
(一)技能测试(初定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技能测试分为计算机汉字录入、普通话和客家话能力测试,测试达标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
(二)笔试(初定11月 14日星期二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文化素质和应知应会的主要技能、制度等。
(三)面试(初定11月 14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最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至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1、经考察合格后,被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每2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试用期间不合格,自动解聘。
2、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劳动报酬约2700元/月(五险由单位、个人按照比例缴纳。培训试用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补助参照梅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50%发放。食宿自理。
3、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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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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