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招聘10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2017-10-25 15: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对应招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9:30-11:3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部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考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按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顺序进行,面试单科成绩(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及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1、加考操作技能的岗位(20171001、20171002、20171003)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
2、不加考操作技能的岗位(20171004、20171005、20171006)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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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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