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0-19 16: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三)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承诺书
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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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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