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深圳光明新区招聘12名人才服务专员公告(2)
2017-10-11 16:0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人才人事科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主观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开考。如不开考,可调剂报考其他岗位,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于2017年10月25日在以下网站公布: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 http://www.szgm.gov.cn/szgm/132100/132144/781096/zzrsj/index.html)。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结果公布
根据考试情况,由新区组织人事局确定总成绩合格线。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组成,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0755-88211508),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才服务专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人才服务专员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分为专业技术岗和辅助管理岗。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根据工作实际,可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专业技术初级薪酬约11万元/年,专业技术中级薪酬约14万元/年,专业技术高级薪酬约17万元/年;无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在辅助管理岗,薪酬约10万元/年;以上薪酬待遇均为税前标准。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年龄要求、工作经验等条件的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10月公开招聘人才服务专员岗位表.xls
2.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10月公开招聘人才服务员报名表.doc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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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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