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林场2017年公开招聘7名护林员公告(3)
2017-10-10 17:1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增城林场
4、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虑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和广州市增城林场公布。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考察对象确定办法。
1、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2、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我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场按规定向其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增城林场研究决定。
(五)聘用、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生态公益林管护费核定额(扣减单位承担五险一金部分和订做工作服及相应费用)发放。薪酬待遇随生态公益林管护费核定额定额调整而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一旦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本方案由政工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2619212
监督电话:020-82619212
广州市增城林场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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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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