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网络文化研究中心招聘5名工作事业编人员公告(3)
2017-09-28 18:0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我部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部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政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我部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部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市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并签订聘用合同、保密协议。
七、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10月1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10月18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5年10月18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10月18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本次公开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zzb.sz.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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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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