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汕头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4)
2017-09-22 15: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水务局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时间: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
1、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1、公布考核人选的时间:考察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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