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招聘6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3)
2017-09-22 11: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四)资格复审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职位B(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聘用人员类)的,还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原件等材料。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学历鉴定请提前1个月办理),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由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总成绩三个月有效,三个月内如有录用人员辞职,可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分配
根据街道招聘人数和职位类别,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拟聘人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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