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市各街道选拔紧缺专业人才70名公告(3)
2017-09-21 17: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六)确定考察对象
结合领导能力测试、面谈等有关情况,研究确定90名左右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考察时对人选资格条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计生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审核并进行考察公示,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选拔资格。
(八)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工作需求和人选的专业、经历等情况,市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及安排意见。
(九)体检
在深圳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十)确定具体职务安排
各区委(含新区党工委,下同)根据市委意见,结合各街道实际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办理。
四、其他说明
(一)试用或挂职期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区委组织部,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方法对本批选拔的紧缺专业人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可以留在街道继续任职,回原单位工作或交流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
(二)市外来深参加测试、面谈的人员按统一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助。
(三)报考人员现职务职级以其所在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依据,存在争议的可呈请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四)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在考察开始前需提前准备好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五)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资格条件涉及时间除已有明确说明外,均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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