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聘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2017-09-15 10:2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组织部
入围考生在考试结束后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招聘单位将相关资料送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http://zzb.jianghai.gov.cn/cover-127.html)公示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制发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及报到手续。报到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及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资格审核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区委组织部。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规定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江海区委组织部无关。
十一、联系电话
单 位: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525(区委组织部人事工资科)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807(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0-3873700(市人事考试院)
附件:
1. 2017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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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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