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头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7-09-13 16:4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农业局
(二)面试
1.面试人数的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1、Y=2X(1≤X≤3);2、Y=1.5 X+1(3
2.面试对象的确定:各岗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方式和内容:全部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与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
6.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
1.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
4.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2.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步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trs.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汕头市农林信息网(http://agri.shantou.gov.cn/)公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农业局人事科(88135823)
监督部门: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8813582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附件:
1:汕头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汕头市农业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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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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