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人事考试网:2017年清远市消委会招聘4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
2017-09-07 17:4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人事考试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规定的条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前往现场报名,不得代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
2.报考人员填写《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同底大一寸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
3.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27日,每天9:00至-17:30。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清远市工商局二楼。
联系电话:0763-3863315 联系人:谭先生、俞小姐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报考。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7.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yhrss.gov.cn/)上公布。
(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另行通知)。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4.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6.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后,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yhrss.gov.cn/)公布。
(四)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五)总成绩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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