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事考试网:2017年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2)
2017-08-23 09:2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四)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9楼901室。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可在本网站登陆报名页面查询。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7年9月3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225385、88882391。
附件:招聘雇员岗位表.xls
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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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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