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1名政府辅助人员公告(2)
2017-08-17 11:5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以上材料用压缩包形式(.zip或.rar),以“职位代码+姓名+辅员报名”格式命名文件及邮件主题,发至报名邮箱。
(二)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我院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依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职位分别排序),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体能测试(报考辅警岗位者;100分):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达到《辅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4)及格分数以上的,即为测试合格,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
3.面试(100分)
(1)现场资格审核:初步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中发现资格不符的,不能进入面试。
时间:2017年9月下旬。
地点:南海区人民检察院15楼会议室(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联系电话:0757-86296525、86296523。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四)确定人选
报考辅警岗位者,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20%、50%。报考其他岗位者,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
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聘用的,由本院决定是否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公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2016]9号)的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佛山市南海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招考的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二)每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
(四)未聘用人员的本次考试成绩,予以保留半年,作为本院根据补员等需求招聘其他相应职位人员的聘用依据。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1211385(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
(六)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和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foshannh.jcy.gov.cn/)公布。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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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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