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事业编人员6名公告(2)
2017-08-08 09:5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2、面试
(1)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三)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 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83123795,监督电话:020-83228881。
附件:
2、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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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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