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梅州市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12名公告(第二批)(2)
2017-08-03 09:3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于9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卫生、综合三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卫生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9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人数高于1:3比例开考的,按照各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1:3比例开考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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