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花都区交通局建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公告(2)
2017-07-26 11:1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面试内容:由考官自主命题,采用开放式面试方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评价。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公布。
(三)体检
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学位、技术资格、工作实际及计生等。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予以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包干制,包括工资、奖金、各类津贴补贴、“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缴纳数额)、税费等费用。
(一)具有相应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初、中级工程技术资格或乙、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获聘者,薪酬待遇为包干制人民币8万-13万元/人/年;
(二)具有副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的获聘者,薪酬待遇为包干制人民币15万元/人/年;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获聘者,薪酬待遇为包干制人民币18万元/人/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薪酬待遇为相应包干经费的70%。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花都区交通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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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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