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选聘1名职员公告(2)
2017-06-22 16:2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6.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起至7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监察科(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9楼)
(三)现场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需资料包含:
1.《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和单位证明等为依据)
4.近期大1寸彩色照片2张。
5.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条件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获审核通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六、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者,选聘单位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选调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职位将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江门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结束后,由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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