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州市南沙区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2017-06-06 09:0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资格审查
(一)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不受面试人数的比例限制,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以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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