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49人公告(3)
2017-05-10 20:0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7年5月24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1年5月24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考时提交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等材料,经用人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
(五)此次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六)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28338095
监督投诉电话:020-28338092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1、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及联系人.doc
2、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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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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