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源市和平县事业单位招聘50名编制人员公告(2)
2017-04-28 10: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前不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笔试过后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请应聘者严格按照岗位表要求报名。
4. 2017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7年5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划定。
1、笔试
(1)科目:《通用能力测验(综合类)》,不指定考试用书。
(2)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在2017年6月1日至6月2日到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形式: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底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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