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4-21 15:2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采取面试(实操)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实操)成绩。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实操考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招聘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4月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3:《2017年4月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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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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