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招聘1名出纳人员公告(3)
2017-04-12 11:5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招考单位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単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招考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考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考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招考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招考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
报名联系人:江门军分区杨先生;联系电话:3880012
投诉监督电话:市人社局3873786、3935275
江门军分区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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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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