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2-23 18:3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组工网(http://zuzhibu.nanhai.gov.cn)、南海人才信息网(www.nhrc.com.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组工网(http://zuzhibu.nanhai.gov.cn)、南海人才信息网(www.nhrc.com.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组工网(http://zuzhibu.nanhai.gov.cn)、南海人才信息网(www.n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本次招聘综合成绩将保留一年,一年内如出现职位空缺,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根据招聘综合情况对符合条件人员依次聘用。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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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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