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20名)(2)
2016-12-06 17: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一寸彩照2张以及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资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由中心管理办政秘科负责。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5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政秘科(原梅州大会堂);联系电话:6133868,传真:6133866。
四、招聘方式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三)体检。
考察合格者,在指定医疗机构自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至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备选人员。
本次招聘额满之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列顺序,以自愿为基础,选取4至5人为备选人员,备选时间为12个月。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被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培训试用期。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愿意在应聘岗位服务2年(含)以上承诺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每年一次);培训试用期间不合格,自动解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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