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38名)(3)
2016-12-06 13:5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
2、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并确认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16:00期间,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对象需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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