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第四批工作人员公告(13人)(3)
2016-11-30 11: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通知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gd.huatu.com/)发布。
(4)面试按招聘岗位划分,由面试评委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小组由单数组成,不少于7人。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70%计入考试总成绩。
(6)笔试总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之和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线。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gd.huatu.com/)发布。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以及出现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五)考核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www.gzjt.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gd.huat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等。
(七)办理增人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增人及相关聘用手续,见习(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名时注意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名单提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为违规人员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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