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人)(2)
2016-11-29 15:1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四、遴选人员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满1年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其中报名养护所工作人员的,为在编在职(岗)满1年的广州市越秀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五、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管理岗位要求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报名财务工作管理岗的,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7.身体健康。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gd.huatu.com/)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公告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账号,原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核对。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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